谢秋杰律师主页
谢秋杰律师谢秋杰律师
137-3827-7773
留言咨询
谢秋杰律师亲办案例
殷某涉嫌强奸案,检察院未予以批捕
来源:谢秋杰律师
发布时间:2016-12-16
浏览量:1321

殷某涉嫌强奸案,检察院未予以批捕

案情简介2016121日,殷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嘉兴市公安局南湖区分局刑事拘留,强奸罪系八类严重暴力犯罪之一,社会影响较恶劣,法定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办案简要: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父亲之委托,在第一时间即前往看守所会见,了解案情。根据殷某本人的陈述20161130日晚,殷某醉酒后与KTV工作的某女一起来到某女家,但一直在睡觉,双方根本未发生任何关系。

辩护人经过分析,殷某本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也是如此,前后较一致,除非其隐瞒其他情节,否则本案无证据证明强奸这一事实,公安应撤销案件,但遗憾的是承办民警并未听取辩护人的意见,并于2016128日向南湖区人民检察院报请批捕。辩护人第一时间联系承办检察官,与其沟通,分析案情,明确提出本案证据明显不充分,提交了书面意见,建议做出不批捕决定。

办案结果:南湖区人民检察院最终做出不予以批捕决定。殷某于20161215日被取保候审。
以上内容由谢秋杰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谢秋杰律师咨询。
谢秋杰律师高级合伙人律师
帮助过7558好评数143
  • 服务态度好
  • 咨询解答快
浙江省嘉兴市金融广场A幢20楼
137-3827-7773
在线咨询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谢秋杰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浙江隆智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高级合伙人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304*********557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浙江-嘉兴
  • 咨询电话:
    137-3827-7773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浙江省嘉兴市金融广场A幢20楼